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6-04 18:16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从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obsession 追问

2018-06-04 18:20

怎样知道是否符合标准

老江老师 解答

2018-06-04 18:21

详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财税〔2009〕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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