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企业合并要通过哪些部门同意?
良辰有雪
于2025-01-11 14:58 发布 2次浏览
- 送心意
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5-01-11 14:59
你好,基本上就是在工商局和税务局办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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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就不能执行的啊
2020-07-30 21:35:05
同学你好
一、区分第三方合并还是同一控制下合并
如果是同一控制下合并,需要视同期初就已经对子公司合并,子公司权益在合并时对应的会计科目为资本公积。对于期初至收购基准日间子公司的净利润在合并报表层面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二、子公司评估增值
当发生第三方合并时,被合并方的资产及负债以评估后的净资产进行确认,所以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评估增值时,在合并报表层面,需要对于增值部分进行确认,同时,计提增值部分的折旧和摊销,然后,考虑该部分折旧和摊销对期末存货的影响,最后,确认评估增值对应的递延所得税。
三、未实现内部收益
当发生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交易时,对于没有最终实现对外销售时,需要对于该部分存货中的未实现收益进行合并抵消,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四、少数股东损益
对于报告期当中发生的第三方企业合并,则少数股东损益需要从合并基准日开始算起,及合并基准日至当年度12月31日间子公司的净利润乘于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变更为少数股东损益。
2022-11-23 14:33:20
你好,就是你们的总公司或者是集团
2020-07-22 07:54:32
你好,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2023-03-05 10:58: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公司合并的,可以一方解散办理注销,另一方办理变更手续;也可以双方都注销,然后合并设立新公司。
2015-11-23 10: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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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 15:00
东老师 解答
2025-01-11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