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5-01-24 08:56
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净利润通常应等于期末未分配利润,但不等可能源于以下原因:
1. 利润分配事项
- 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企业决定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会减少未分配利润。如分配现金股利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贷记“应付股利”,之后“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使未分配利润减少。
- 提取盈余公积: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会减少未分配利润。提取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随后“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前期差错更正:若发现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差错,如多记或少记收入、费用等,需进行更正。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完成后将其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从而影响未分配利润金额。例如,发现上年度少计管理费用10万元,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管理费用10万元,减少未分配利润。
-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如销售退回等,若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需调整报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费用,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影响未分配利润。
3. 会计政策变更
- 追溯调整法:采用追溯调整法核算会计政策变更时,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包括未分配利润)。例如,企业将存货计价方法从先进先出法改为加权平均法,按追溯调整法计算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导致期初未分配利润与本期净利润之和不等于期末未分配利润。
东老师 解答
2025-01-24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