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给客户代开存款证明收费9000元,客户将费用转入我司股东的个人卡上(卡出纳保存),财务要求出纳将费用转入我司公户上,通过公户将费用支付给代开存款证明中介的老板个人卡上(没有发票、没有任何相关收据凭证)。想问的是:1、将费用从股东个人卡上转入我司公户上,走借款业务计入“其他应付款”么?如果走这个分录,后续是不是还得需要从公户上将这笔费用转入股东个人卡,冲回“其他应付款”?然后股东将这笔费用转给老板个人卡上?2、将费用从我司公户上汇入中介的老板个人卡上(没有发票、没有任何相关收据凭证),怎样做分录?这样做从会计角度考虑不合理吧?3、如果这笔费用是转入我司管理层的个人卡里(管理层不是我司股东,只是员工),然后将这笔费用转入公户上,也是计入“其他应付款”么?后续操作同第一个么?
艳
于2018-06-11 12:16 发布 101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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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2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