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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必过
于2018-06-11 15:41 发布 1513次浏览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06-11 15:42
有一定的关联性关系的。如果真实发生并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还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如果您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您及时给予好评,谢谢!!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
实务必过 追问
2018-06-11 15:50
老师,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有具体的依据么?你能帮我找一下的相关的财税文件么?
张艳老师 解答
2018-06-11 15:52
可以参考学习一下财税2016【36】文,只要不存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就是可以抵扣的情况了。 如果您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您及时给予好评,谢谢!!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
2018-06-11 16:05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以上是具体条文,简单的说,就是:1、在使用后不能继续进行生产经营的和不是因生产经营而使用的货物或劳务中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2、因为免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的销售本身就未征收或已少征收销项税,那相应的就不能确认进项税。 老师说的是这个文件么?也就是说只要是真实发生并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都是可以抵扣的,我公司购置 土地,并在土地上建造厂房,这些业务取得的专票,都是可以抵扣的,与企业的经营范围关联不大.可以这样理解么?
2018-06-11 16:07
就是这部分内容,可以这样理解的。 如果您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您及时给予好评,谢谢!!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
2018-06-11 16:21
刘老师,假如这1、购置土地厂房2000万,2、翻修改造1000万,这两部分分别怎样抵扣?抵扣期限是多长时间(最长多长时间内抵扣完),请刘老师辅导,非常感谢
2018-06-11 16:22
翻修改造开劳务费发票
2018-06-11 16:26
1和2 都是分两期进行抵扣的,当期抵扣60%,第13个月抵扣剩下的40%
2018-06-11 16:33
刘老师,假如2018年6月取得发票,2018.06可以抵扣60%,到2019.7月可以抵扣剩下的40%,是么?
2018-06-11 16:35
是这样理解的。 如果您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您及时给予好评,谢谢!!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
2018-06-11 16:41
刘老师,假如到2019.6月,前面的60%我还没有抵扣完,后期还可以进行抵扣么?最长时间是多长?
2018-06-11 16:53
后期剩余的40%在第13个月可以抵扣的,抵扣是没有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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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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