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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实的小刺猬
于2015-04-23 14:21 发布 1196次浏览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5-04-23 14:29
有这样的客户,1年前已经给该客户开过普通发票也都做账了,现在要求把1年前的发票作废要开增值税专用的发票,现在还能作废吗
晓海老师 解答
2015-04-23 14:22
一)购买方一般纳税人 1、 购买方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条件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开票之日起9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在专用发票抵扣联上加盖“无法认证”专用印章后退还纳税人,纳税人据此办理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申请。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 纳税人申请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部门(窗口)报送资料 (1)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2015-04-23 14:48
你好!普票要求不严,不过你还是先和你们税管员沟通一下,各地具体处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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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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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解答
2015-04-23 14:22
晓海老师 解答
2015-04-23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