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5-04-15 08:35

你好,办理过户必须有二手机动车发票,所以这种是正确的销售方自己开了增值税的发票,必须有二手机动车发票
不影响交税没风险

追问

2025-04-15 08:41

但小客车是公司卖给自然人,不是卖给二手公司的,又以公司名义开二手车发票给二手车公司,这样也可以吗?二手车发票金额大一点的。

郭老师 解答

2025-04-15 08:43

二手机动车发票上的销售方是你单位,购买方是个人吗?是的话没有问题。二手交易市场它主要就是办理过户的。

追问

2025-04-15 08:50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二手车卖方是公司,而买方是二手车公司,不是个人,但公司是以个人交易的,没有以二手车公司交易,购车款也是个人支付的,这样开票没问题吗

郭老师 解答

2025-04-15 08:52

问下个人当时怎么去开的发票

追问

2025-04-15 09:06

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开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给二手车公司,但公司是卖个人的,不是应该由个人卖给二手车公司才对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卖方应该开个人,买方应该是二手公司,这样才对是吗?与多次以对方沟通处理,但还一直不处理,如果不处理的,那这样对公司有税务风险吗?

郭老师 解答

2025-04-15 09:07

你好,正确的是,你们销售给个人,
然后二手交易市场那边开二手机动车发票。他是销售方你单位购买方是个人才对
开发票是二手车市场

郭老师 解答

2025-04-15 09:07

有虚开发票的风险。

追问

2025-04-15 09:09

因为电子税务局显示这样开票,变了同一部车即卖给个人,也卖给二手公司了,这样也可以吗,而且两个金额也是不一致的,二手车发票金额大小小的。公司电子税务局显示两条开票信息了,对公司没有税务风险吗?

郭老师 解答

2025-04-15 09:10

不可以的
你要么就卖给个人,
要么就卖给二手车
没有税务风险,你按照你单位的来申报增值税就可以的,按照你的实际销售价格。

郭老师 解答

2025-04-15 09:10

二手车是办理过户的,它是挂牌儿使用的。

追问

2025-04-15 09:15

那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公司开发票给个人,然后,二手公司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卖方是公司,买方是个人,两份发票金额应该一致,要开两份发票,公司开的是交易的发票,而二手公司开的是过户发票,是这样才对的是吗?

郭老师 解答

2025-04-15 09:26

是的对的是的对的。

追问

2025-04-15 09:28

请问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之前在自然人那里购买了小型普通客车,自然人开具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给企业,企业之前这辆车是没有抵扣过的,现在公司又把这辆客车转售给自然人,是按3%减按2%开具普通发票了是吗?

郭老师 解答

2025-04-15 09:31

如果是2013年之后买来的,你单位是一般计税的,
要开13%的税率。你之前没有抵扣过,不是政策不允许你抵扣,是因为你取得的发票不合格才不允许抵扣的。

追问

2025-04-15 09:43

但我打电话问过12366,说按3%减按2%开具普通发票呀

追问

2025-04-15 09:44

公司是2024年购买的小客车,当时没有抵扣的,开具的是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郭老师 解答

2025-04-15 09:48

你享受是哪一个政策文件发来?

追问

2025-04-15 09:58

我打电话咨询12366,那边税务人员回答:销售没有抵扣过的二手车,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额,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这是在线咨询的,打电话人工接听咨询,也是说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两种说法也是一样的

追问

2025-04-15 10:00

没有发政策文件给我,只是在线咨询这样回答,人工服务的,也是说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郭老师 解答

2025-04-15 10:09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郭老师 解答

2025-04-15 10:09

你看下上面的政策,人家是按第10条规定不得抵扣且进项税额没有抵扣的固定资产,才可以按照简易计税2%。

追问

2025-04-15 10:25

好的,我看一下,谢谢老师

郭老师 解答

2025-04-15 10:26

可以的,可以看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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