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以前月份取得专用发票,但是以前入账时价税合计都入原材料,没有分离出来,因为打算不抵扣,也没认证。 我本月又把这些发票认证了,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这个情况我怎么做会计分录呢?我入账借:进项税额,贷:进项税额转出,就可以了吗?还是这类发票不用认证的?不用管了
果果
于2018-06-27 17:25 发布 761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6-27 17:40
你是之前没有认证,吧进项税都确认了原材料的成本,现在重新认证的话,要把对应的进项税体现出来,冲减相应的原材料成本,应该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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