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县财政拨付给县里乡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乡镇收到该专项资金后作为甲方与我公司(乙方)签订投资管理协议。约定甲方将该专项资金50万元投入给乙方使用,用于乙方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年收益额为投入资金的10%,乙方半年付一次收益。期限为三年,届满时一次性还本。 老师,请问一下,我公司作为乙方,在收到投资款时、支付投资收益时,还本时,分别如何做账尼?
吴月
于2018-06-29 08:55 发布 977次浏览
- 送心意
逍遥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金榜)
2018-06-29 10:43
由于你们约定了固定的年化收益率,则不属于投资款,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属于借款,,,按借款做相应分录,,,收到资金 借:资金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 计提利息以及支付利息分录不在详述,很简单。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吴月 追问
2018-06-29 10:55
逍遥老师 解答
2018-06-29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