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开具带有"分公司"抬头的销售发票吗?2.同样的,第三方公司向分公司开具“分公司”抬头的增值税专票,总部可以拿来抵扣吗,还是说只能由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抵扣?3.分公司应自行申报增值税,是不是就是以自行销售的销售额和取得可以抵扣的专票为基础计算
咔咔
于2018-07-01 16:04 发布 1195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7-01 16:09
你好
1,可以的
2,需要开具分公司名称抬头,如果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可以由分公司抵扣
3,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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