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7-05 09:47
高新认定中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包括
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
折旧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
设计费用
装备调试和试验费
委外研发费
其他费用
1、上述费用组成研发费用总额
2、另外规定,其他费用(保险费、会议费、差旅费,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一般不得超过呀费用总额的20%,
3、按上规定,其他费用要按研发费用总额除其他费用外的金额来计算确认可计入研发费总额的其他费用,该项费用,可能是实际发生数(实际发生数小于计算确认的其他费用数),也可能是计算确定数(实际发生数大于计算确认的其他费用数)
4、因此计入研发费用总额的其他费用,本质上属于计算确定数,不属于实际发生数。
5、因此: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属于研发费用总额减去其他费用后的金额,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在申报时汇报了20%这个指标。
6、另外:境内研发费总额的填列也是如上理由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2024-05-30 17:25:40
都是100%哦,优惠税率是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24-05-18 16:56:34
是高新就不需要看行业都能加计100%吗?
2023-05-30 18:29:44
您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二、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2022-08-08 20:15:49
意思是都可以加计扣除的吗?好像听说其他费用不可以超过10%有这回事吗
2021-03-25 17: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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