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7-06 10:38

 纳税人在2010年3月1日之前(不含3月1日)打印失败的红字发票,需及时以“XX待处理红字发票数据.xls”作为文件名向主管税务机关上报相关数据,包括纳税人编码、是否两业系统发票、是否补录发票;需要作废的红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打印失败的纸质发票左下角印刷的发票批次号码(12位)、流水号(8位)、开具日期、金额、付款方名称;该红字发票对应的原正常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具日期、金额、付款方名称等,由税务机关系统后台维护人员统一处理。 
 
  在2010年3月1日之后打印失败的红字发票,则可以由系统用户自行在当月作废处理。作废时,需要手工输入纸质发票左下方印刷的发票批次号(12位)和发票流水号(8位),供税务机关前台发票验销时使用;如果需要作废的发票没有打印到纸质发票上,可找一张空白纸质发票,输入相应的发票批次号和发票流水号,该纸质发票必须拿到税务机关前台验销,不能再用于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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