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7-09 14:04

你好,有确实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由上级批准后转到营业外支出。

碧海蓝天 追问

2018-07-09 14:19

需要什么样的证据,上级是谁,转营业外支出是按百分之几转还是全额转,汇算清缴需要调增吗

蒋老师 解答

2018-07-09 14:23

比如对方公司破产了、债务出现严重困难了、诉讼失败等等。上级就是你们公司的负责人。按多少转看你们是多少钱无法收回,没有具体比例。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在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后,可以税前扣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5号公告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企业出具的专项报告中应包括向对方进行追偿的催收磋商记录等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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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月的期初就是上月的期末数
2023-05-18 10:55:55
您好,是可以分录调整
2022-07-17 19:05:19
对其他应收款计提高额减值准备可能说明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哦
2022-04-10 10:19:48
你好,一般都是针对客户的,公司是应收,个人是其他应收
2022-03-12 21:53:15
已经收到货物了,你仓库有入库借库存商品就可以的。
2021-11-04 16: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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