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是旅行社,分北京总公司和西安、上海、河北(新成立,税务暂未登记)三家分公司,主要做入境旅游地接业务,大部分业务都在北京,少数团行程在上海或西安,所有收支业务都在北京公户操作,现在公司只有北京做账,西安和上海没有账目,这样合理吗?请老师指导下
加油,成为更好的自己
于2018-07-11 14:09 发布 848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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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那上海分公司接团,正常收到当地的发票在北京总公司入账是可以的吧?
2018-07-11 23:40:39
可以的,所有收支业务都在北京操作,发票也由北京开具。
2018-07-12 08:48:40
如果都由总公司做账、开票 问题大吗
2018-07-12 09:25:45
你好,如果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从总公司直接发放。
2020-03-11 14:51:28
增值税原则上是在哪做事就在哪开
2019-06-18 12: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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