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甲方代垫司人工费,抵扣工程款的事。现在的情况是:6月份,甲方支付了3-4月的工资,7月公司才开发票给甲方,公司在2季度入账时(业务少,一季度做一次账)是否需要计提工资:(1)计提工资的话,计入劳务成本,当月要转入主营业务成本吗?不转的话,资产负债表上在哪个科目体现?(2)如不计提工资,可否将6月甲方代付的工资的附件,在7月开发票后,在有劳务收入的情况下,做为劳务成本,再转为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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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07-13 09:44 发布 87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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