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香港教授给公司提供了培训服务,给他支付了服务费,因为香港教授属于非居民,公司有代扣代缴增值税和附加税的义务,这个增值税和附加税怎样计算,服务费折合人民币5000元。是不是不用缴纳劳务费,因为有税收双边协定?缴纳个税?
朴老师
于2018-07-13 16:54 发布 14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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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通过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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