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厂因为债务各种原因,原法人进监狱了,原厂所有账务被封,银行也冻结,在政府的帮助下,现在以被承包人名义来经营这个厂,所以生产销售缴税都是原厂的名义,只是经营,因为原账户被冻结,公户就不能进出资金了,所以得自己成立一个公司,然后开一个基本户,用来专门进出资金,这样子问题一:我该来怎么建账,是水泥厂一个账,公司一个账?问题二:在开办期间,原厂因为荒废几年了,所以好设备多需要维修,添加设备,这些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开办费还是车间的制造费用?别人是给开票应该开给水泥厂名下么?问题三:现在买很多设备添置到厂里,因为公司刚刚注册,银行基本户还没开启,钱都由股东先垫付,这个账来怎么处理问题四:公司以被承包人名义经营,公司代收代付水泥厂的资金(税务局规定的),现在水泥厂购进原材料,公司代付了款,但销售方应该开票给水泥厂,这样销售方有疑虑,出具一份代收代付协议给销售方,他们开水泥厂的票,税务局认可么?
心想四陈
于2018-07-14 15:42 发布 151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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