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项目A,只有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100,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50%加计扣除,可以扣150?研发项目B,有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100,这部分100按50%加计扣除,第二部分-资本化支出150转入无形资产,则是按150+150*150%为无形资产摊销数,进行加计摊销?为什么说是按整体研发费用的150%加计扣除呢
可爱的宝马
于2018-07-16 13:31 发布 115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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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无形资产按150*150%摊销,
2018-07-16 13:35:38
前面理解都是正确的,就是资本化支出那一块,是按照150的150%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摊销,不是一下子扣除的。
2018-07-16 13:16:31
你好!是的,有专门的加计扣除表,无形资产摊销按150%
2018-07-16 13:53:57
您好,是按照150%进行摊销,不过现在是按照175%了,这个比例提高了
2021-11-30 21:13:14
你好,思路非常清晰,就是最后的150%现在已经提高到175%了,其他表述都对
2019-05-30 1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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