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8-07-22 20:50

你好! 
分两次抵扣 
当月抵扣60%,第13个月抵扣40%。

蒋飞老师 解答

2018-07-22 20:52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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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分两次抵扣 当月抵扣60%,第13个月抵扣40%。
2018-07-22 20:50:21
你好!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可以扣除的
2018-11-28 16:14:44
如果能够取得利息凭证,就是利息+(土地+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扣除比例计算总开发费用,如果不能取得利息凭证,就直接(土地+开发成本)*10%
2020-03-22 20:46:32
您好,学员,对的,是同时确认的。抵扣的附件必须是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规定,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2019-08-21 17:29:23
您好, 土地增值税是公司出售土地的时候缴纳的 出售环节缴纳
2024-04-26 15: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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