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期资金周转不过来,就向股东借钱,到现在还不上,股东就叫我们付利息,但是这个是没有发票的,但是有股东的决议付多少钱的利息,那这个可以直接做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作为税前扣除吗?
熊熊
于2018-08-06 15:38 发布 855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8-06 15:44
如果按最新规定,借自然人个人的款项,有借款合同,有银行付款单据,对方的签收凭证附身份证号,姓名,并低于起征点金额,且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并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我认为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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