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何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08-07 09:37

“买一赠一”会计处理,根据增值税“视同销售”规定,按税法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因此,会计处理为:
  (1)确认收入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按公允价分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际销售金额计算(2)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3)赠品的账务处理: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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