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8-08-07 12:10

你好!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 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文件有关规定,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蒋飞老师 解答

2018-08-07 12:12

你好! 
看到没,是3年(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

苏-Sophia 追问

2018-08-07 12:24

您好,蒋老师,刚刚我的表述不太准确,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日期是2015年12月1日,三年内免征,那就是到2018年12月1日,从2019年开始算,实际交是在2020年,对吗,有点晕了

蒋飞老师 解答

2018-08-07 12:46

你好! 
2018年12 月份需要交纳1个月的, 
2019年需要交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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