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8-13 17:40

你好,个体工商户(含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不含税务机关发票纳税的单位和个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予以调整,统一收入20000元。 
  核定征收计算率保持不变,即:20000元(含)以下部分,征收率为0%,超2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征收率为1.5%;30000元以上部分,征收率为1%。但各地规定不一样,以当地的税务政策为准的.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