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职称:
2018-08-14 08:17
你好,行政单位的账目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设置科目。拨入经费科目目前没有听说取消。行政单位的一般分录如下:一、拨入经费和拨出经费
1、拨入经费(总帐)帐户,用来核算由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预算经费,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拨入经费的累计数。应设“拨入经常性经费”和“拨入专项经费”两个明细科目。
①收到经费拨款单时,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
②缴回拨款时,借:拨入经费贷:银行存款
③年终结帐时,将本帐户的贷方余额(不含预拨下年度经费)转入“结余”帐户,年终转帐后本帐户无余额。借:拨入经费,贷:结余
2、拨出经费(总帐)帐户,核算主管会计单位按核定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拨出经费的累计数。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的“财政拨款凭证”四联单,不得用支票拨付和所属单位打收条的方式拨款。
①转拨经费时,借:拨出经费-××单位贷:银行存款
②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银行存款贷:拨出经费
③年终结帐时,将本帐户的借方余额(不含预拨下年度经费)转入“结余”帐户,年终转帐后本帐户无余额。借:结余 贷:拨出经费
本帐户应按所属单位设置明细帐。
二、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
1、应缴财政专户款(总帐)帐户,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①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②上缴财政专户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银行存款
应按照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帐。
2、预算外资金收入(总帐)帐户,用来核算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情况,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预算外收入的累计数。
①收到从财政专户拨入的预算外资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②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拨的属于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应通过“暂存款”帐户核算。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暂存款
转拨时借:暂存款 贷:银行存款
③年终结帐时将本帐户的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借:预算外资金收入,贷:结余
年终转帐后本帐户无余额。
三、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零星杂项收入,如变卖旧报刊杂志的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是指财政部门规定不用上交的收入;有价证券、银行存款利息的收入。
①经财政部门批准不上交的零星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处置和残值变价收入,借:银行存款(现金)贷:其他收入
②冲销其他收入时,借:其他收入 贷:银行存款(现金)
③年终结帐时,将本帐户的贷方余额转入“结余”帐户,年终转帐后本帐户无余额。借:其他收入 贷:结余
四、经费支出
经费支出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经费支出按开支对象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其他;
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等其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其他。
经费支出(总帐)帐户,用来核算本单位预算经费的实际支出数,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经费支出的累计数。
①财政直接支付的核算,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年终应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和代发工资的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
主管部门: 借:经费支出(本单位)
拨出经费(转拨所属单位)
贷:拨入经费
所属单位: 借:经费支出
贷:拨入经费
②对实行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可根据《政府采购支付转移通知书》作相同的分录,属于固定资产的同时记: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
③依据支出的原始凭证,借:经费支出-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④年终结帐时,将本帐户的借方余额转入“结余”帐户,
借:结余 贷:经费支出,年终转帐后本帐户无余额。
帐户应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级支出科目设置明细帐。
五 结转自筹基建
结转自筹基建(总帐)帐户,核算经批准用拨入经费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入建设银行的资金。余额一般在借方。
①转存建设银行时,借:结转自筹基建 贷:银行存款
②基建项目完工后剩余资金收回时,借:银行存款 贷:结转自筹基建
③年终结帐时,将本帐户的借方余额转入“结余”帐户,
借:结余贷:结转自筹基建,
年终转帐后本帐户无余额。
六、现 金
现金(总帐)帐户,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库存现金的数额。
①收到现金时,借:现金,贷:有关收入科目
②提取现金时,借:现金,贷:银行存款
③支出现金时,借:经费支出,贷:现金
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余额,并将余额与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
七、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总帐)帐户,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①通过银行结算取得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有关收入科目
②将现金取存入银行时,借:银行存款,贷:现金
③通过银行结算支出时,借:经费支出,贷:银行存款
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银行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结出余额。应定期与银行对帐,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单位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出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未达帐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八、暂 付 款
暂付款(总帐)帐户,核算行政单位待核销的结算款项,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①发生暂付款时,借:暂付款,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②结算收回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暂付款
③核销转列支出时,借: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暂付款
本帐户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