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8-22 21:43

您好,是勾选时选择的。 
1.按照财税2012年39号及总局公告2012年24号有关规定,外贸企业应当单独核算出口货物,明确区分购进货物用于内销还是外销,分别进行抵扣和退税; 
2.若购进时不能确定内销或出口的,先计入出口库存账(不得进行抵扣,操作时勾选“用于出口退税”),后期确认转为内销,应按规定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后,在次月申报时,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栏次进行抵扣(转内销证明已传递货劳处进行申报比对监控); 
3.请各位及时提醒外贸企业操作时慎重勾选“用于进项抵扣”(确认用于内销的除外),经与总局确认,升级后的系统在勾选之后,无法进行用途变更,也就是说勾选“进项抵扣”后无法再用于退税(即使再做进项转出,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也无相关发票信息)。请各单位及时告知辖区内外贸企业勾选时慎重选择“用于进项抵扣”,避免货物改变用途后,无法再用于申请出口退税。文件依据2012年24号第八条第(一)项“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

Bella 追问

2018-08-23 13:09

老师方便把出口发票模版发我一下吗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8-23 13:47

您好,出口发票也就是现在使用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就行。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