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进口商,去年从日本订了20个样品锅,缴纳了海关进口关税、增值税提货,打开包装发现锅具质量有问题后没有付款给对方,同日本供货商沟通期间,我网上填报了海关进口增值税的申请并稽核通过了,现日方出具了不收取货款的证明书,不知道账面上如何处理。原来做的凭证如下:缴纳海关进口增值税的凭证借:应交税金—待抵税费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进口商品采购入库的凭证借:库存商品 26450 贷:应付账款 26000 银行存款 450(关税)海关增值税稽核成功的凭证借:应交税金—进项 1000 贷应交税金—待抵税费1000你看看对吗?
Luck Fairy
于2018-09-11 11:21 发布 122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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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 解答
2018-09-11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