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哪些是视同销售,有点分不清楚!
/yy许愿
于2018-09-13 17:37 发布 921次浏览
- 送心意
马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9-13 17:40
这个很好区别,外购的用于和经营无关的就进项转出,自产的或者委托加工的用于捐赠,投资,职工福利等就是视同销售。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很好区别,外购的用于和经营无关的就进项转出,自产的或者委托加工的用于捐赠,投资,职工福利等就是视同销售。
2018-09-13 17:40:03
你好,进项税额转出有一下情况1 非正常情况下损失
2 管理不善造成损失 3 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 4 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 2009年1月1日之前购进的固定资产,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无形资产
视同销售 1自产和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 投资,分配,赠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2 外购取得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与等应税行为。
3 无偿为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
4 销售代销货物
5 将货物委托他人代销
2018-08-20 20:28:27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020-06-01 08:40:20
你好,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9-12-25 11:43:58
您好,就是职工福利和个人消费,以及非应税项目
2021-06-29 18: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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