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9-29 14:47

下面按以上顺序详细说明各项目的编制方法和公式: 
 
一、 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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