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017年6月份签订了一份土地购销合同,同时也缴纳了耕地占用税,合同约定2017年11月22日前交付土地给我企业,现就城镇土地税使用税纳税节点是2018年7月份还是2018年12月份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微雨红尘
于2018-10-08 09:28 发布 535次浏览
- 送心意
老刘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0-08 09:32
应该是2017年12月份开始计算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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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理解完全正确。
2019-10-06 09:56:14
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占用的是市区的耕地,就是第一年缴纳耕地占用税,以后每年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城市县城等,不包含农村,耕地占用税包含农村,如果占用农村的土地,就只缴纳耕地占用税。
2022-03-02 13:37:44
您好,学员,
1、适用对象不同。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税又叫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范围不同。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农村的土地不属于其征税范围。
3、纳税期限不同。耕地占用税是一次性征收;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2019-03-11 22:16:12
你好!
城镇土地税使用税纳税节点是2018年7月份
2018-10-08 11:57:37
应该是2017年12月份开始计算土地使用税
2018-10-08 09: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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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雨红尘 追问
2018-10-08 09:36
老刘 解答
2018-10-08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