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地接旅行社,我们上游的外地旅行社拉人到我们当地旅游,但不给我们游客的吃住行以及门票的钱,我们自己垫,但我们当地有奖励政策,拉到一定的人头就有奖励款,我们就等奖励款下来了冲抵我们垫付的游客旅游开支,这样的话政府奖励款就计入了营业外收入,那这个营业外收入是并入收入成本费用中,最后按利润交企业所得税,还是单独踢出来按奖励款的25%交企业所得税呢?
仰望星空
于2018-10-18 15:34 发布 67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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