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律所分所法人A向B借款30万,然后A把30万打入总所,总所以注资形式把30万打到分所,然后分所又把30万还给之前借款人B,这该如何账务处理啊?
方琴
于2018-10-25 13:04 发布 69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8-10-25 14:38
你好,这个30万是实收资本,不能把30万还给B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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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30万是实收资本,不能把30万还给B的
2018-10-25 14:38:43
你好!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等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020-01-13 14:42:49
借:其他应收款——XX法人
贷:银行存款
可以是借款或报销款打款处理,也可以是还法人前期借给公司的款项
2019-08-19 16:28:11
你好!可以的。可以当公司借款
2019-06-13 15:58:31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019-02-27 1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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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琴 追问
2018-10-25 14:39
朴老师 解答
2018-10-25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