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 开具增质税发票时,备注栏没有填写,甲方说我们的票都不可以用6—9月份,我们是2018年4月份成立的公司属于建筑业,请问这种情况还有补救的方法吗?
东鹏建筑
于2018-10-26 06:49 发布 653次浏览
- 送心意
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0-26 08:17
你好,这种情况,如果对方已经认证抵扣,让对方开具红字发票申请,你公司给对方开具红字发票,然后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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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老师 解答
2018-10-26 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