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张某出租其位于北京的一处住房,一次性预收一年的租金共计12.6万元,关于张某当月增值税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此业务应适用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税B、预收租金应在本年纳税的部分为11个月租金C、张某应就此业务在住所地预缴增值税 D、个人取得的住房租金收入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免税政策
EM
于2018-11-05 11:04 发布 3387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8-11-05 11:07
选A。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预收租金应在预收时产生纳税义务,跨年租金收取也无须分摊,应一次计税;个人取得的住房租金收入应在对应租期内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张某作为其他个人,在对应租期内分摊的租金收入不足3万元,所以无须就此业务预缴增值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