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是建筑施工企业,与甲方签订的总包合同,假设工程总价1000万,合同约定其中有5套房子是由我方负责销售的,即使我方卖不出去房子,甲方也不管,这5套房子甲方约定了价格,1000万的总价中包含5套房子款,如果现在我将其中的一套卖出去假设卖了50万,这就意味着我收到了甲方支付的50万工程款,我方需要给甲方开具发票是吧?50万的款项怎么走账?是以我个人的名义交给甲方,然后由甲方通过对公户再转入我公司的对公户吗?
兔兔
于2018-11-06 21:18 发布 7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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