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外企代表处,是根据费用核定收入缴税。请问在确认费用的过程中是权责发生制还是根据收付实现制?有两个例子,1.购进电脑,我是一次性记费用还是做固定资产呢? 2.支付3年的租金,一次记费用还是分三年确认?
玲
于2018-11-08 19:45 发布 2491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1-08 20:20
一、确认收入应是权责发生制;二、对于购进电脑,如果是单位价值小于5000元,可以一次性计入费用,也可以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处理;
三、支付3年的租金,需要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租赁费,分三年进行摊销计入管理费用——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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