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崔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18-11-08 22:29

不是。建筑企业可选择简易征收的情形有: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翟玥霖 追问

2018-11-08 22:36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对吗?

崔老师 解答

2018-11-08 22:38

是的,政策是这样规定的。

翟玥霖 追问

2018-11-08 22:40

需要带合同去税局备案吗?

崔老师 解答

2018-11-08 22:41

首次实行简易计税,需要带合同去税务就备案,之后的项目就不用了,自行留存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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