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5-12-04 09:36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103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照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1代码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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