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广东税务】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广东税务】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广东税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衷心感谢您对广东税务1236【广东税务】6的支持。【广东税务】如我公司在职人员15人,那我们是不是请一样残疾人就可以免税了???
Outsider
于2018-11-12 15:53 发布 122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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