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想咨询个金融扶贫方面税收的问题。我是某个县扶贫办的,我县某个企业通过申请金融扶贫贷款1000万元,带贫200户贫困户(按照每户5万元带贫的)。企业履行带贫义务后,为贫困户分红贷款额度的6% ,也就是为每户每年分红3000元,然后政府按照贷款额度的3%给企业贴息。 目前,给企业贴息的款一直贴付不成(企业拒收),企业解释说:县财政把贴息款拨付给企业后,企业还需要缴纳25%的所得税。所以这事一直在拖着,老师这个应该怎么办?有没有相关方面的政策或者做账时候有没有什么技巧可以让企业不用缴纳该部分所得税(在合法的基础上)
对酒当歌。
于2018-11-13 22:37 发布 64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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