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的场地租赁费用不用在收到预收款的当月申报缴纳增值税?现在账务处理是作为保证金用其他应付款核算,确认收入的时候感觉不太合适,觉得应该用“应收账款”,用不用核算增值税?预收的房租,在开票的时候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的,这个会不会有隐患,不开票收入,增值税表上也不好填,回头客户不租了,税也交了,收到预收款是计入往来还是“应收账款”?
坐看云起
于2018-11-29 16:28 发布 1521次浏览
- 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预收的租金在收到时发生纳税义务,要缴纳增值税的。
2018-11-29 17:49:29
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的吗
2022-03-08 16:31:53
您好,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融资租入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长期借款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的融资费用,换一个角度,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也可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而长期应付款是融资租赁应付的款项,未确认融资费用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融资租赁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包含在这个长期应付款的金额之中的,所以未确认融资租赁费用是长期应付款的抵减项目。
2019-08-22 21:32:25
都是往来科目,可以不调整了。
2019-12-09 10:59:41
您好
车位租赁费 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比较合适
2020-07-28 14: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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