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的问题请教老师: 由于工资平时都是延迟2-3个月发放的,11月申报10月个税时,其实报的是9月份的工资。 由于个税系统要求越来越严,想在12月底前把实际发放月和税款所属期赶齐,也就是1月份申报12月工资的时候,保证2018年全年的工资都申报上了,这样2019年就可以正常申报了。 现在问题是,要在12月和1月两个月里把10,11,12月三个月的工资都申报上。考虑到2个月合并到一起申报一个是个税太高,另外税局问起来不知道如何解释,请老师帮忙出出主意。
柠檬树
于2018-12-07 18:31 发布 96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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