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共同成立的一个公司,二个股东各占50%,现在其中一个股东收购了另一个股东的股份,成为100%持股人,只变更了营业执照法人名字,还延用以前的手续及账务,但要换会计,交接时要注意些什么?
花开か半夏
于2018-12-10 14:55 发布 626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2018-12-10 15:28
一.将尚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处理完毕。一般将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这就是说,将月底之前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
二.整理保管的各种会计资料(如凭证、帐簿、报表等)和各种会计物品(如证件、发票、印章、电算化密码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单上。
三.整理尚无法处理的业务,列示于交接清单上,注明已处理的程度、相关的凭证资料等。
四.交待其他相关事宜,比如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流程方法等等。这些内容视你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将你工作的内容交待清楚为准。
五.打印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交接无误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自签章,各执一份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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