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我公司支付境外一笔劳务费10万欧元(不含税),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和营业税,现在营改增,改为6%的增值税,国税征收认定核定利润率15%,所得税率25%,那我计算计税收入是不是10万/(1-3.75%)=10.3896万欧元。代扣代缴所得税10.3896*0.0375=0.38961万欧元,增值税10.3896*0.06=0.6234万。
震动的奇迹
于2014-09-19 10:49 发布 1698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4-09-19 11:48
错的,你没有考虑增值税和附加税的影响。假设不含税收入为X.
X-X/1.06*0.06-X/1.06(7% 3% 2%)-(X/1.06-X/1.06(7% 3% 2%))*0.15*0.25=10万,求出不含税金额X。
1.增值税=X/1.06*0.06
2.增值税附加=X/1.06(7%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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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师 解答
2014-09-19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