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甲公司此项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103÷(1+3%)×2%=2(万元)。不太 理解这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请解释下?
韦园园
于2018-12-22 09:53 发布 5936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2-22 09:55
你好,这个是税法规定,处置没有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先按含税价款除以1.03,然后乘以2%,就是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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