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异地建筑工程,甲供材料,想做简易征收,这次要结工程款,要乙方公司提供销售发票,乙方公司要求我们提供60%的材料发票,40%的劳务发票,并与这个劳务公司签订合同,乙方公司开好异地经营许可证,我们到工程当地税务局预缴税,想问下预缴税款额是怎么算的,这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提供的40%的劳务票算不算分包,然后减掉这部分,再算预缴税款呢,不知道我说的大家看不看的懂呢,
会计人
于2018-12-25 09:45 发布 887次浏览
- 送心意
点~玲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12-25 09:58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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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 追问
2018-12-25 13:02
点~玲老师 解答
2018-12-26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