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12-27 10:13

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不应该选择独生子女   这个可以由赡养老人写一个制定分摊的协议 来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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