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安保费,对方开的发票上是采用差额征税的方式开的,但是他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这一块写的是“安全保护服务*保安服务费,这样合规定吗?我之前在学堂听一位老师的课,说是劳务派遣的,应该把名称开成”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才能扣除。
娜娜
于2018-12-27 10:12 发布 1233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通常是就是劳务服务
2016-11-15 17:40:28
“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2020-11-11 14:06:30
“安全保护服务*保安服务费,这样合规定。安保服务是项特殊的劳务派遣,可以这样操作的
2018-12-27 10:17:26
请在官网实务板块提问,你还没有绑定**,绑定后答案自动发到你**里
2018-12-27 10:23:20
这个是保安服务公司采用的差额征收方式。
2018-10-31 1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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