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本月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0万元,月末计提税收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啊?
小脾气
于2018-12-28 14:35 发布 99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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