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想问下 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1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剩下11个月每月工资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假设该员工无其他收入、无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每月工资收入固定。 任职单位如何预扣预缴该员工2019年每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款? 照片是我的计算 老师帮忙看下 这种情况 是不是多缴纳的费用会退回 一般是在什么时候退回
Monica
于2018-12-29 10:27 发布 40666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Monica 追问
2018-12-29 10:52
陈娟老师 解答
2018-12-29 11:17
Monica 追问
2018-12-29 11:35
Monica 追问
2018-12-29 11:39
陈娟老师 解答
2018-12-29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