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操作作废了一张发票,对方已经抵扣,我方又重新开具一张发票,但对方收到新票后拒绝退还我方已经作废的抵扣联和发票联,这作废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税法上由谁保管?政策依据有没有?
詹娜
于2019-01-02 16:10 发布 624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9-01-02 16:23
对方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本来就不需要退还给您公司的。只需对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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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本来就不需要退还给您公司的。只需对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就是了。
2019-01-02 16:23:57
去税务局报备发票丢失,这种情况下,你给对方提供第一联复印件做账抵扣就可以了。
2022-01-04 16:20:11
你好,按规定是要对方退回发票联和抵扣联你公司才能作废,丢失了,需要登报声明,你公司根据登报声明开具已完税证明单,然后将证明单和该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对方认证抵扣和入账的凭据,完全可以这么操作。
2019-04-29 18:49:38
同学,你好
可以用的
2022-02-11 10:12:54
需要将这两联发票给对方的。
2019-09-10 13: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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